太疯狂!高速路上,云南一辆小货车逆行2公里,迎面遇上大客车…
监控画面。张文娇 摄
5月15日,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高速交巡警大队二中队接电话报警称:“有一辆白色小货车从中和加油站经高速公路往普洱方向逆向行驶。”
接警后,中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联系隧管所在箭竹塘隧道工作人员将该车道车辆截住,避免该车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对撞”引发事故。
同时中队将人员分为三个工作组开展工作。第一组调取收费站、加油站、沿途监控,通过监控核实车号牌,找到驾驶人,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将逆行隐患后果降到最低;第二组及时赶往中和收费站进行查验、拦截;第三组前往普洱方向,赶到箭竹塘隧道口交通管制点进行堵截。
最终,在中和收费站出口,将涉嫌在高速公路上逆行的驾驶人牛某及所驾驶的川QQ****号小型货车查获。
当事人和车辆。张文娇 摄
经查,牛某系盐津本地人,被查获前道听途说打听到此路段没有监控设备,所以自信的认为交警未亲眼所见,对民警的询问百般抵赖和狡辩,不承认自己逆行的违法行为。
民警随即出示相关调查证据,面对民警出示的监控视频、逆行路段的监控视频和进出站记录等证据,牛某对自己逆行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牛某陈述因中和集镇没有加油站,故驾驶小货车到高速公路中和服务区加油,随后认为到豆沙关收费站掉头太远,为图“方便”省时、省事,抱着侥幸心理逆行回家。
在民警的警告教育下,牛某接受了法律的处罚并真诚悔过,庆幸此次违法行为未酿成道路交通事故,承诺自己的驾驶证因此被扣了12分,一定及时去交警部门认真学习早日领回被扣的驾驶证,并通过自己案例警示乡邻不要以身试法。
“监控中牛某驾驶逆行的货车将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客车逼停,试想如果发生碰撞,后果将不堪设想。”民警表示,牛某法律意识淡薄,心中无“法”,将违法行为与监控关联,局限于交警的处罚后果,却忽视了交通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后果。
他的自作聪明行为,不仅将其置身于危险中,还将整个高速路段陷入危险区域,严重危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逆行!危险!
逆行 资料图
看看早前的案例:
2015年8月24日,辖区黎某某因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逆行在中和镇干溪口路段致熊某某重伤被盐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赔偿40多万元;
2016年9月18日,辖区蒋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豆沙路段逆行致使蒋某某死亡,被盐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附带民事赔偿60多万元.......
血的教训再一次警醒:
高速公路逆行
对人民的生命财产
具有严重的威胁!
对社会、家庭和公共安全
具有严重的危害后果!
对逆行说不
请时刻文明驾驶!
来源:云南网
编辑:杨维涵
责编:赵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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